4月19日,川投能源召开2021年度董事会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川投能源董事长刘体斌主持会议并讲话。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副董事长、总经理,川投能源董事李文志,独立董事徐天春、王劲夫,集团公司副总经理、川投能源董事张昊,川投能源党委书记、副董事长、总经理杨洪,川投能源董事龚圆出席现场会议。独立董事王秀萍、向永忠,董事孙文良、蔡伟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。集团公司副总经理、川投能源监事会主席郑世红,监事王静轶、杨涛,川投能源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冉兰平,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、总法律顾问杨平,党委委员、财务总监刘好,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戴月洪,董事会秘书鲁晋川列席会议。
刘体斌指出,2021年川投能源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在可再生清洁能源领域做深做大做强,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,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、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制度要求,认真履行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所赋予的职权,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。
刘体斌强调,川投能源要继续保持和投资者友好、有效的沟通,构建多元、立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,创新投资者沟通渠道及活动形式,为公司发展创造更良好的市场环境。董事会要持续关注市场,贯彻落实“一主两辅”的公司战略,打造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,将社会责任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融入企业战略思考,实现社会责任和企业经营管理的融合。同时要积极响应国家“双碳”战略,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为未来发展赢得广阔空间。
会议集中审议了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《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》等20项提案报告,听取了《2021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》等3项非审议报告。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提案报告,并按规定将相关提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。
与会人员围绕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、2022年工作计划、举措和目标,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了审议、分析和研究。各位董事、监事以及公司高管对企业管理、生产经营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。
会后,随即召开川投能源2021年度监事会,审议通过了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《关于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》等16项提案报告。